2012年曹清鵬籃球裁判研習營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提昇「大專籃球服務網」會員裁判之執法知能及同仁汲取新知及進修之管道,特舉辦本研習營。
二、主辦單位:大專籃球服務網
三、協辦單位:文化大學體育學系、運動教練研究所、文化大學體育學系系學會
台北市籃球協會、
四、舉辦日期:101年6月30日(星期四)起至7月4日止(星期一),共五天。
五、舉辦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校址:111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55號。
六、參加對象:依報名先後錄取前六十名(以郵戳為憑)
第一類:凡於前UBA大專籃球委員會登錄之裁判同仁及已加入「大專籃球服務網」兩種身分者,報名費新台幣500元。
第二類:凡於民國101年6月1日前加入「大專籃球服務網」登錄之裁判同仁未滿一年者請繳交新台幣2000元。
第三類:未參加「大專籃球服務網」之裁判愛好者請繳交新台幣5000元
七、報名手續:
(一)繳 費:郵政匯票,台頭:陳昱穎(111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55號體育室),不收現金
(二)時 間: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星期三)止。
(三)方 式:以李鴻棋e-mail:leec@faculty.pccu.edu.tw。
(四) 聯絡人:陳昱穎(0919-394-709;0975-943606)。
八、授課講師簡介:
江正輝:國際籃球裁判、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前副秘書長、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委員。
李鴻棋:國際籃球裁判、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副秘書長、中國文化大學副教授、台北市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
王文顯:國際籃球裁判、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委員、台北市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林錦龍:國際籃球裁判、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委員。
吳良民:國際籃球裁判、佛光大學助理教授。
馮同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A級裁判、台北市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委員兼裁判組長、大專籃球服務網執行長。
九、附則:
(一)參加研習營所需之教材講義、午晚餐及其他雜支,由大專籃球服務網行政
事務費提撥,其餘住宿、交通及裁判裝備自理。
(二)參加研習營並執法清鵬盃籃球賽,每人每場裁判費為400元,並酌收5%之裁判行政事務費。
(三)凡由大專籃球服務網及台北市籃球協會主、協辦之籃球賽事,以參與本研習營之裁判同仁優先安排執法。
十、本辦法若有未盡之相關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公佈之。
十一、課程內容簡介: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指導老師 |
備註 |
六 月 三 十 日 |
09:30~09:50 |
報到 |
行政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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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0~10:00 |
開幕 |
李鴻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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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0 |
2010年國際籃球新規則研究 |
李鴻棋、江正輝 林錦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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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判例影片研究 |
李鴻棋、江正輝 王文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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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午餐 |
行政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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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00 |
判例影片研究 |
李鴻棋、江正輝 王文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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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
兩人、三人裁判法實務演練 |
李鴻棋、林錦龍 吳良民、馮同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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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19:00 |
綜合討論 |
李鴻棋及全體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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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0:00 |
編排清鵬盃及實務演練裁判班表 |
李鴻棋、馮同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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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一 日 |
08:00~22:00 |
臨場執法賽後錄影檢討 |
李鴻棋、林錦龍 王文顯、吳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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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二 日 |
08:00~22:00 |
臨場執法賽後錄影檢討 |
李鴻棋、林錦龍 王文顯、吳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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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三 日 |
08:00~21:00 |
臨場執法賽後錄影檢討 |
李鴻棋、林錦龍 王文顯、吳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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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四 日 |
08:00~21:00 |
臨場執法賽後錄影檢討 |
李鴻棋、林錦龍 王文顯、吳良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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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曹清鵬籃球裁判研習營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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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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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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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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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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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 食 |
□ 葷食 □素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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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1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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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曹清鵬籃球裁判研習營可配合時間
(08:00~20:00)
時間 |
08~11 |
12~14 |
15~17 |
18~20 |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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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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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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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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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