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同學對清鵬盃的高度關注,對於近來各位同學反應的
意見和問題,大會提出下列聲明:
一、大會始終秉持相信各位參賽同學的道德操守,卻總是有極少部分的投機份子,試圖破壞這塊大家辛苦耕耘的園地,但這些靠不肖手段贏得比賽的球隊,都不會是真正的贏家!真正獲勝的,是所有努力付出、認真投入、團結一致及公平競爭的球隊們。
二、球員資格審核的問題,一直是大會努力檢討的工作之一,在甫結束的檢討會議中,已針對今年的缺失提出改善的方案,以期在來年的比賽,能夠提供各位更優質的環境與舞台。
三、檢錄組服務同學盡職的精神無庸置疑,認真的態度更是有目共睹,請不要因為極少部分不肖的球隊,抹煞了大會工作同仁辛勞的付出。
四、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學系球員資格問題,經「具名」並「檢具相關具體證明」之球隊提出檢舉,待大會技術委員會裁定議處後另行公告;如尚有其他相關問題需向大會反應,請「具名」並「檢具相關具體證明」E-mail至 leec@faculty.pccu.edu.tw(李鴻棋老師信箱),大會不再回應任何相關問題。
五、即日起嚴禁發表任何指控、猜測、謾罵、挑釁、中英文髒話等內容之文章,並請注意發表禮節及措詞,否則將視情節輕重得由管理者逕行修改發言或刪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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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清鵬盃(6)










致歉
大會、老師、各位球友:本人在此發表近幾日針對一連串朝陽營建系的『球員資格不符合』之風波而造成大會和主辦單位、各位參賽球員的困擾道歉。本次冠軍賽被懷疑的球員21號林同學,坦承在冠軍賽時因一時技癢而違反球員資格,在比賽尾聲時上場比賽。也對主辦單位、大會的各參賽球隊至上最高歉意。而本校系籃也接受大會懲處,並且未來也不代表學校參加清鵬盃的比賽以此警惕。
在此之前的留言,經查證本校學生並沒有對網友有惡意或者污衊之意,是有意者冒名而用不雅之文字留在此留言。希望大會、各球有能理解!
大家只能等大會作出最公平的裁決!
八樓道歉文 可接受!
無恥
同學現在指證別人請拿出證聚和具名,這些早已是大會公告的!你無謂的放風聲和一大堆的『我沒記錯』等...這很不負責任吧!能主動認錯道歉
能主動停權明年參賽權
很難得了
該值得用力鼓掌
10樓的同學,我想林同學的意思是他是在整個比賽的後面階段(八強或四強甚至冠軍賽時)才上場的。並不是說他在冠軍賽尾段才上場。我想這可能是在打字上的認知錯誤。但就因為這樣說他還在狡辯甚至說是謊話連連,我想有點太超過了吧!
而且就像11樓的同學說的,大會已經公告檢舉違規事項要有證據了。說什麼"你沒記錯的話..."之類的。有證據嗎?如果真的是你記錯呢?你拿什麼賠償人家名譽?!發言之前請三思好嗎?!都是大學生了,請講話要負責任!
林同學都已經主動認錯道歉並且也說要主動停止明年參賽權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就給他點鼓勵吧!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這不是大家從小學就學到的嗎?!
而今天這案件也突顯出了大會在檢錄依然是有缺失還不夠好。我相信這也不是個案、也不是今年才有。只是剛好朝陽被抓到而已。希望大會能夠改進檢錄的方式!甚至是比賽要開始時,由雙方球員拿著個人的身份證和學生證互相一對一的比對。雖然會耗費較多時間,但這卻能夠更加保持比賽的公平性。
說林同學在比賽尾聲才上場的是7樓~不是8樓的林同學本人
你怎知道7樓說的是林同學本人的意思??????
還有怎麼可以說" 只是剛好朝陽被抓到而已 "?
那沒被抓到是不是就沒事?
大會公告已經有證據了
朝陽犯錯已經成為事實
不只是林同學 大家都是愛打籃球的人
大家會有這麼多不滿的意見也就是因為大家愛打籃球的程度不比其他人差
大家希望有個"公平"的環境競爭榮耀 這沒有什麼不對
也別說他們只有6個人 很可憐 讓林同學在最重要的比賽上場好像都可以成為合理化~ 很多系隊都沒全員到齊 我們也剛剛好就6個人而已 也是一樣打到結束. 犯錯是事實 如今林同學出來公開道歉了 也準備接受大會處罰 大家就等官方決定處罰內容 不要糢糊焦點.
照片 第三天 4504
證明你在複賽第一場就有上場了..
你是真的有誠意要道歉嗎?
你愛籃球就應該說實話..
是出來澄清的人..
顯然出來澄清的人還想隱瞞事實..
因為複賽第一場怎麼算尾聲?
並願接受處罰.希大家能給勇於認錯的人一個自新機會.不要一再追殺.給人一條路走.就是給自己一條路
走.目前司法都有緩起訴給人自新機會.大家請不要再打口水戰及筆戰.最有資格生氣及計較是曹清鵬老師.及主辦單位.希望各位籃球愛好及愛護清鵬盃朋友靜待大會議決.謝謝 清鵬盃副總幹事 馮同璋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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